MM2H 計劃
特殊經濟區 / 特殊金融區
申請條件
>> 主申請人年齡
21 歲或以上
>> 可申請之家屬成員
- 配偶(丈夫/妻子)
- 子女(親生、繼子女或領養子女):21 歲以下;或21 至 34 歲(未在馬來西亞工作且未婚)
- 殘障子女(不設年齡限制)
- 父母及岳父母/公婆
>> 居留要求
每年需居留 90 天(可累積)
>> 定期存款要求
21 至 49 歲:USD 65,000
50 歲或以上:USD 32,000
>> 定期存款提取申請
- 簽證核發滿 1 年後,可申請提取最高 50% 的定期存款,用途包括:
- 在馬來西亞購置房產
- 子女於馬來西亞就學
- 馬來西亞醫療費用
- 馬來西亞旅遊相關開銷
>> 參與費(政府)
RM1,000
>> 申請處理費(政府)
主申請人:RM 5,000
附屬申請人:RM 2,500/人
>> 房產購買最低金額
僅限向發展商購置新房產,不接受二手房產交易。
(*房產價格將依各州政府要求為準)
>> 簽證有效期限
10 年
>> 在馬來西亞就學
允許(子女可使用 MM2H 簽證就讀馬來西亞高等教育機構)
>> 在馬來西亞接受醫療服務
允許(可進行長期醫療治療)
>> 在馬來西亞投資
不允許
>> 在馬來西亞經商
Not allowed
>> 在馬來西亞工作
Not allowed
>> 攜帶外籍家庭傭工/女傭
不允許
>> 簽證續簽費用
RM300 (最終以政府通知為準)
重要聲明
以上所列之所有費用均須另加 8% 政府銷售與服務稅(SST)。
所有條款與細則將依相關核准單位之最新規定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所有申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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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副本*
護照個人資料頁及備註頁掃描件(有效期至少 2 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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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照片*
4 張(3.5 x 5 公分,藍色背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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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歷表(Resume / CV)*
包含個人資料、教育背景、工作經歷、目前職位及薪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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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犯罪紀錄證明*
須經公證及雙重認證(18 歲及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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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證明(主申請人)*
銀行結單、定期存款、單位信託、股票或其他資產證明
如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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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申請
經公證及雙重認證的結婚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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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申請
經公證及雙重認證的出生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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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在馬來西亞購置房產
買賣合約(SPA)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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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與配偶同行之子女
配偶同意主申請人攜帶子女之確認函